超八成“211”大学校长希望离任后做学术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16-05-18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3.专职不够,职业规范需要完善。

    “专门的职业”强调的是大学校长职业的规范性,主要体现为职业权力、遴选、考核、薪酬、任期等制度的规范性。

    规范的职业权力是大学校长专业化的基本属性,只有17%的校长认为学校实际拥有的办学自主权比较大,47.8%的校长认为学校实际拥有的自主权一般,34.8%的校长认为学校实际拥有的办学自主权较少;其中最缺乏的自主权是副校长人选的举荐权(56.5%),学位点的自主设置权(54.3%),学科、专业的设置权(47.8%),学生自主录取权(41.3%),中层行政干部的任免权(33.3%),薪酬设计的自主权(31.1%),教师职称评定与聘任权(20%),教学、科研领域的自主财务权(20%),课程体系的自主设置权(17.8%)。

    在《高等教育法》赋予大学校长的各项职权中,校长认为在治校过程中最需要强化的职权是拟订发展规划,制定具体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64.4%)、推荐副校长人选(53.3%)、拟订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40%)、任免内部组织机构的负责人(40%)。

    科学的遴选制度是大学校长专业化的前提。对教育部面向海内外公开选拔直属学校(东北师范大学、西南财经大学)校长的态度,59.5%的校长持赞成意见,希望加大力度,尽快推广,但也有31.9%的校长认为有待观察或没有实质作用。78.7%的校长赞成打破大学校长一般由院士出任的惯例。

    47.8%的校长认为校长遴选的初始提名应由“学校专门成立的遴选委员会”更具合理性,位列选项第一;26.1%的校长选择遴选的初始提名权应交给“政府专门成立的遴选委员会”。57.1%的校长认为“全球公开竞聘”方式产生校长最好,选择“校内民主直选”的比例为21.9%,只有2.9%的校长选择沿用应由“上级组织命令”的方式产生校长。

    有效的考核制度是大学校长专业化的保障。51.1%的校长认为现有考核制度对大学校长工作不太能够起到有效的导向功能。35.6%的校长认为大学校长的考核权应交给学校专门成立的遴选委员会,位列选项第一;28.9%的校长选择校长的考核权应交给“政府专门成立的考核委员会”。

    校长们认为对大学校长的考核主要应侧重在以下方面,将大学愿景形成战略规划和目标方向(91.5%),学校管理体制与机制的改革与创新(89.4%),学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领域取得的显著成绩(83%)等。

    中国大学校长实际年收入平均17.34万元,10万元以下的占23.7%,15万元以下的占47.4%。54.8%的校长表示不满意,希望合理的年薪均值为47.36万元。

    现任大学校长平均担任校长时间为4.6年。根据“211”大学部分已退休的校长抽样统计,平均任期为7.5年。

    中国大学校长专业化发展的对策建议

    制订中国大学校长专业标准,从制度供给层面着力解决好三个“力”:让校长有负责的动力、有负责的权力和有负责的能力。在现有制度框架下,既彰显“中国特色”,又紧扣“校长负责”这个突破口,建构“有负责的动力、有负责的权力、有负责的能力”的中国特色的大学校长管理专业化的制度与政策体系。

    1.让校长有负责的动力。

    让大学校长们“全身心”的负责,需要有能使之“既安心又专心”的宏观制度环境。通过大学校长职业化的制度设计,重点解决大学校长的职业安全、职业荣誉、职业规范等问题。政府通过政策引导培育大学校长职业化市场,从单一的政府选拔职务任命转向大学校长职业的自我设计、自主选择与主动竞争,将大学校长遴选的初始提名权还给大学,建立合理的职业校长的薪酬体系,改革官员式评价考核机制和退休制度,让校长有动力管理好大学。

    2.让校长有负责的权力。

    从目前看,主要明确两方面的职权。一是必须明确校长的法人代表责任,因而必须研究如何在学校章程中体现其法人代表意识、法人代表责任和法人代表权力,使之制度化;必须明确大学校长的公共责任,如何在政府的监管下,校长不仅有独立的治校意识、治校责任和治校权力,又能使之担当公共财政责任,政府如何提供制度保障。二是进一步理顺党委和校长之间的关系。通过制度化的体系区隔“党委领导”和“校长负责”、明晰“决策机制”与“执行机制”,使校长的职权能够得到充分的落实,党委的权力更好地回归到“领导”的范围。在治理结构中,既要充分发展发挥党委的领导,又要使校长具有足够的“负责的权力”,让校长有权力管理好大学。

    3.让校长有负责的能力。

    从职业化的制度安排上,强化大学校长的职业素养培训,建立大学校长专业素养的自觉提升与培养的机制,确立中国大学校长的培养目标体系、培训标准体系、培训课程体系、数字化培训平台等,经过长期的专业训练,不断提升校长的能力素质结构和学识修养,具有强烈的使命感、专业的精神、专业的知识和能力,从而能够更加胜任大学管理的工作,有能力管理好大学。

    4.制定大学校长专业标准,实现对大学校长的专业化管理。

    目前,除普通高等学校外,其他各学段学校校长的队伍建设与管理均已制定了相应的专业标准进行引领。由于高等教育不仅在人才培养中发挥着关键作用,也是整个国民教育序列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因而,制定大学校长专业标准是实现全面、系统对校长群体进行专业化管理的必要补充。对于普通高等学校的校长来说,同样需要“专业标准”这样能够指导自身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大学校长可以围绕标准制定自我专业发展规划,增强专业发展自觉性。

    (本调查由浙江工业大学现代大学制度研究中心、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招标项目“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进程中的大学校长管理专业化研究”课题组提供)

    本调查由课题组授权独家全文发布